粗大运动功能分级系统

浏览次数:次    发布时间:2015-05-12 12:03:49

粗大运动功能分级系统(Gross Motor Function Classification System, GMFCS)

介绍和使用说明

脑瘫粗大运动功能分级系统是以自发运动为依据,尤其注重于坐(躯干控制)和行走,当我们定义五级分类系统时,主要标准就是各个等级之间运动功能的区分要具有临床意义。各级运动功能水平之间的区别是根据以下三个方面来判断的:功能受到的限制;是否需要辅助技术,包括移动辅助器具如:助行器、拐杖和手杖和轮椅等;活动质量降低程度。I级包括了神经运动损伤的孩子,他们的功能受限较脑瘫引起的典型功能受限少,在传统意义上这些孩子会被诊断为“轻度脑功能障碍,或者“轻微脑瘫”。I级和II级之间的区别不像其他级别那么明显,尤其是对于2岁以下的孩子。焦点在于判断哪个级别能够最好地描述孩子目前的活动能力及其运动功能受到的限制。重点要放在孩子在家里、学校及社区设施中的日常表现,因此重要的是对日常的表现(不是最好能力)进行分类,不包括对预后的判断。必须要记住我们的目的是对孩子当前的粗大运动功能进行分级,而不是评判活动的质量或者进步的潜力。

对于5个级别的描述是概括性的,并不打算描述某个孩子所有方面的运动功能。例如,一个偏瘫的孩子虽然不能够手膝爬行,但如果其他方面都符合级别I的描述,就可以被归类到I级。这个量表是顺序量表,并不说明各个等级之间的差距是相同的,也不说明脑瘫儿童是平均分布在这五个等级中的。我们还提供了区别每相邻两级之间的概括性说明,以帮助判断孩子目前的粗大运动功能最接近于哪个级别。

各个级别的标题都代表了6_12岁之间的孩子应该能达到的最高活动水平。我们认识到对运动功能的分级是需要依据年龄的,尤其在婴儿期和儿童早期。因此,在各个级别中都对不同年龄段的孩子分别进行了描述。对每个年龄段功能水平及局限性的描述可以作为指南,但不够全面,不能作为标准。小于2岁的孩子如果是早产,就要使用他们的纠正年龄进行判断。

我们努力使观察重点放在孩子的运动功能上而不是他们的局限上。有一个基本原则:如果一个能够完成某个特定级别中的功能,他的粗大运动功能就应归到这一级或者上一级中去。相反,如果以个孩子不能完成某个特定级别中的功能,那么他的粗大运动功能就要被归到低一级中去。

小于2岁

I级:孩子可以坐位转移,还能坐在地板上双手玩东西。孩子能用手和膝盖爬行,能拉着物体站起来并且扶着家具走几步。18个月到2岁的孩子可以不用任何辅助设施独立行走。

II级:孩子可以坐在地板上,但是需要用手支撑来维持平衡。孩子能贴着地面匍匐爬行或者用双手和膝盖爬行,他们有可能拉着物体站起来并且扶着家具走几步。

III级:孩子需要在下背部有支撑的情况下维持坐姿。还能够翻身及用腹部贴着地面爬行。

IV级:孩子可以控制头部,但坐在地板上的时候躯干需要支撑。他们可以从俯卧翻成仰卧,也可能从仰卧翻成俯卧。

V级:生理上的损伤限制了孩子对自主运动的控制能力。孩子在俯卧位和坐位时不能维持头部和躯干的抗重力姿势。只能在大人的帮助下翻身。

2-4岁

I级:孩子可以坐在地板上双手玩东西。他们可以在没有大人帮助下完成地板上坐位和站立位的姿势转换。孩子把行走作为首选的移动方式,并不需要任何移动器械的帮助。

II级:孩子可以坐在地板上,但双手拿物体的时候可能控制不了平衡。他们可以在没有大人帮助的情况下自如地坐位转移,可以拉着物体站在稳定的地方。可以用手和膝交替爬行,可以扶着家具慢慢移动,他们首选的移动方式是使用助步器行走。

III级:孩子可以用“W”状的姿势独自维持坐姿(坐在屈曲内旋的臀部和膝之间),并可能需要在大人帮助下维持其他坐姿。腹爬或者手膝并用爬行是他们首选的自身移动的方式(但是常常不会双腿协调交替运动)。他们能拉着物体爬起来站在稳定的地方并作短距离的移动。如果有助步器或者大人帮助掌握方向和转弯,他们可能可以在房间里短距离行走。

Ⅳ级:这一级的孩子能坐在椅子上,但他们需要依靠特制的椅子来控制躯干,从而解放双手。他们可以在大人的帮助下或者在有稳定的平面供他们用手推或拉的时侯坐进椅子或离开椅子。顶多能在大入的监督下用助步器走一段很短的距离,但他们很难转身也很难在不平的平面上维持身体平衡。这些孩子在公众场所不能独自行走。能够在动力轮椅的帮助下自己活动。

V级:生理上的损伤限制了这些孩子对随意运动的控制以及维持身体和头部抗重力姿势的    能力。他们各方面的运动功能都受到限制。特殊器械和辅助技术并不能完全补偿孩子在坐和站能力上的功能限制。这些第五级的孩子没有办法独立行动,需要转运。部分孩子能使用进一步改造后的电动轮椅进行活动。

4—6岁

I级:孩子可以在没有双手帮助的情况下坐上、离开或者坐在椅子上,可以在没有任何物体的支撑的情况下从地板上或者从椅子上站起来,他们可以在室内外走动,还能爬楼梯,正在发展跑和跳的能力。

II级:孩子可以在双手玩东西的时候在椅子上坐稳,可以从地板上或者椅子上站起来。但是经常需要一个稳定的平面供他们的双手拉着或者推着,可以在室内没有任何助行器的帮助下行走,在室外的水平地面上也可以走上一小段的距离。他们可以扶着扶手爬楼梯,但是不能跑和跳。

III级:孩子可以坐在一般的椅子上,但是需要骨盆或者躯干部位的支撑才能解放双手。孩子在坐上和离开椅子的时候需要一个稳定的平面供他们双手拉着或者推着,他们能够在助行器的帮助下在水平地面上行走,在成人的帮助下可以上楼梯。但是当长距离旅行时或者在室外不平的地面无法独自行走。

IV级:孩子可以坐在椅子上,但是需要特别的椅子来控制躯干平衡从而尽量地解放双手。    他们坐上或者离开椅子的时候,必须有大人的帮助,或在双手拉着或推着一个稳定的平面的情况下才能完成。孩子顶多能够在助行器的帮助和成人的监视下走上一小段距离,但是他们很难转身。也很难在不平的地面上维持平衡。他们不能在公共场合自己行走,应用电动轮椅的话可以自己活动。

V级:生理上的损伤限制了孩子对自主运动的控制,也限制了他们维持头部和躯干抗重力姿势的能力。这些孩子各方面的运动功能都受到了限制。即便使用了特殊器械和辅助技术,也不能完全补偿他们在坐和站的功能上受到的限制。第五级的孩子完全不能独立活动,部分孩子通过使用进一步改造过的电动轮椅可能进行自主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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